承重結構的鋼材,應保證抗拉強度(Orb)、伸長率 (135, 810)、屈服點( Qs)和硫(S),磷 (P)的極限含量。焊接結構應保證碳 (C)的極限含量。必要時還應有冷彎試驗的合格證。
對于重級工作制以及吊車起重量>50t的中級工作制吊車梁或類似結構的鋼材,應有常溫沖擊韌性的保證。計算溫度等于或低于一20℃時,Q235鋼應具有一20℃下沖擊韌性的保證。Q345鋼應具有一40℃下沖擊韌性的保證。
重級工作制的非焊接吊車梁,必要時其鋼材也應具有沖擊韌性的保證。
根據《鋼結構設計規范》(GB 5017一203)的規定,對于高層建筑鋼結構的鋼材,宜采用牌號Q235中B, C, D等級的碳素結構鋼和牌號Q345中B, C, D等級的低合金結構鋼。
承重結構的鋼材一般應保證抗拉強度、伸長率、屈服點、冷彎試驗,沖擊韌性合格和硫、磷含量的極限值,對焊接結構尚應保證碳含量的極限值。對構件節點約束較強,以及板厚等于或大于50mm、并承受沿板厚方向拉力作用的焊接結構,應對板厚方向的斷面收縮率加以控制。